“原始股”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很多人在買擬上市公司在上市前發行的股份時,會將之稱做原始股,因為這個股份的價格沒有體現二級市場流通性所賦予其的增值,定價基礎很“原始”。總之,股權(有限責任公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東基于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一種所有者權利(為了回答的簡便,先都叫股權吧)。簡單的說,拿到股權,說明已經是公司的股東了。
“期權”是一種權利,是公司授予激勵對象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預先確定的價格和條件購買本公司一定數量股份的權利,這個權利可能會在公司上市后行使,也可能會在上市前行使。簡單的說,拿到期權,只表明,其只是可能會是公司的股東。
(1)創業者應該直接拿已經發放的股權還是拿到在未來可能拿到股權的權利?(2)創業者應該拿到的是上市前的股權還是上市后的股權?
說到這里,我們又涉及一個概念“創業者”,什么叫創業者,我理解應該是創業的核心人員和其他重要員工。
創業的核心人員,是公司的靈魂,至少是公司最開始的靈魂,未來根據公司的不斷發展有可能被替換掉,像喬布斯。但是,至少因為他們是一個階段的靈魂,所以毋庸置疑,應該拿到股權,而且應該在上市前就拿到。
至于其他重要員工,這就取決于核心人員對他們的判斷了,給他們股權還是期權,主要目的在于看對他們的激勵效果。我在實踐中看到兩種情況都有,對于非常非常重要的員工,給他們期權,很難使他們有很好的歸屬感和忠誠度,所以,不少公司都會考慮給他們股權。
對于相對重要的員工,一般喜歡給他們期權,讓他們了解到,是否能真正稱為公司的股東,還要看他的努力、他的業績。
一般在相對于傳統行業更注重人才的高科技企業,一般在上市前就全面展開了員工持股計劃,而很多傳統行業的企業,只是會在上市前給少部分人股權,而在上市后才會大規模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給員工期權。順便提一下,上市后開展的員工持股計劃,一般不會直接給股權,而會給期權,或者其他股權激勵形式,例如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