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價格和記賬、納稅的一些相關知識.jpg" alt="小微律政(北京)代理記賬的價格和記賬、納稅的一些相關知識.jpg"/>
知識產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專有權利,知識產權包含了無形財產權。概括而言,知識產權就是一種包含財產權的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的合法的壟斷權利。從類型來看,知識產權主要分為著作權(版權)和以專利權、商標權為代表的工業產權兩大類。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進行確權的過程就是知識產權化的過程,如技術專利化、標識商標化以及作品版權化。
知識產權制度,是指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內依法對其智力成果享有獨占權并受到保護的一種法律制度。從本質上講,知識產權制度是一種激勵制度,激勵創新的制度。一方面,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者,它通過國家強制力保護知識產權,使創新者對其智力成果享有壟斷權,進而獲得財產權;另一方面,知識產權制度也平衡公眾利益,即知識產權權利人在獲得壟斷權的情況下,需要將技術方案等智力成果充分公開,以公開換保護,對社會公眾進行補償。具體而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技術方案等智力成果公開后就變成了數據、信息和知識,這些數據、信息和知識的流動和利用就會對社會公眾產生價值。
知識產權制度的設立有四大根本目的:
一是通過保護創新者的利益來激勵創新者和社會公眾進行原始創新、持續性創新;
二是通過對智力成果的公開來促進社會公眾協同創新,避免人力、財力、物力等資源的重復投入;
三是通過對智力成果的公開來促進積累性創新,也稱為改進型創新,使每個創新者都有可能成為那個“巨人的肩膀”;
四是通過對智力成果的保護和公開促進形成統一的技術、專利市場,讓技術、專利作為一種商品來流轉,從而發揮出知識產權的最大價值。
當然,知識產權制度要實現上述四大根本目的,真正做到促進技術研發創新,推動經濟增長,需要有以下三大關鍵因素的支撐:
一是知識產權要強保護;
二是專利技術信息要流動,只有專利技術信息充分地流動,才能使發明者、研發人員在充分獲得信息的情況下,協同創新,或在前人的基礎上再創新;
三是專利、技術本身要流動,對技術進行確權不是目的,確權后使專利、技術本身作為生產要素充分地流動才是真正的目的之所在。一方面,只有專利、技術真正流動、轉化才能使創新者受益(只有真正轉化了,知識產權的財產權屬性才能起作用);另一方面,只有專利、技術作為生產要素流動起來了,才能促進整個社會創新及經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