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是股東將其對公司擁有的股權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繼受取得股權而成為新股東的法律行為。可見,股權轉讓的主體是公司股東,客體是公司的股份或權益;轉讓股權時,涉及三個獨立主體:即為被轉讓企業的股東(轉讓方)、被轉讓企業(客體)和受讓企業(購買方)。
相對于股權轉讓,資產轉讓是資產所有者將其擁有的資產轉讓給受讓人的行為。所謂資產是指企業(包括公司,但不限于此)擁有的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機器設備、現金、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等。轉讓資產則僅涉及兩個獨立主體:轉讓資產的企業(轉讓方)與受讓資產的企業(購買方),與轉讓資產的企業股東沒有直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