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稱謂我們可以隨便,不必擔心后果,比如滿大街的“經理”。但是在辦理重要的具有法律效益的事項時,就一定要謹慎使用了,比如“合伙人”“股東”。這也是所有投資人一定要弄明白的,那么今天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合伙人和股東的區別有哪些:
接下來,我們從兩者的概念,適用的法律,所擁有的權利方面分析:
股東
概念: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并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
法律:適用《公司法》;
將要參與創建的經濟實體的組織結構:依據《公司法》設立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的主要權利:
1、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
2、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
3、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
4、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
5、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余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于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合伙人
概念:是指投資組成合伙企業,參與合伙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伙企業的主體;
法律:適用《合伙企業法》;
將要參與創建的經濟實體的組織結構:依據《合伙企業法》成立的合伙制企業;
合伙人的主要權利:
1、參與合伙公司事務管理的權利;
2、享有按比例分配利潤的權利;
3、對其他合伙人的監督權利等;
4、退伙權利等。
如果您還在糾結自己該選擇哪種身份時,其實也說明了您對這兩種概念的陌生。到底是合伙人還是股東,主要取決于將要成立的公司是何種組織結構,既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還是合伙企業。當然這里的學問又很大了,這兩種企業結構的各方面政策和適應的法律又是不同的。這需要相關負責人和投資人在成立之前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事先確定的。關注小微律政,獲得更多工商財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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